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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指南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及程序

企顺宝2018-07-13 17:56:33 9460

  (一)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流程:
  1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
  全体股东(发起人)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,需提交:
  (1)全体股东(发起人)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;
  (2)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;
  (3)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;
  2、工商登记
 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。需提交材料:
  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;
  (2)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;
  (3)公司章程;
  (4)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;
  (5)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;
  (6)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;
  (7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姓名、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、选举、聘用的证明;
  (8)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  (9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  (10)公司住所证明;
  (11)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 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,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;公开发行股票的,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。法律、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,还需提交批准文件。
  (二)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:
  1、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;
  2、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;
  3、股份发行、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;
  4、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,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;
  5、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  6、有公司住所。
  (三)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:
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:
  1、发起设立
 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,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。
  2、招募设立
 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,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。在不同的国家,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。有的国家规定,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,公司才得以成立。有的国家规定,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,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;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,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。
  (四)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:
  1、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
  (1)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。
  (2)缴纳出资。
  (3)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。
  (4)审请设立登记。
  2、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
  (1)发起人认购股份;
  (2)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;
  (3)召开创立大会;
  (4)申请设立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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